2009年9月13日 星期日

大同國小祖孫週活動


97學年度台南縣大同國小祖孫週課程暨活動實施計畫
一、 依據:一.家庭教育法第12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並應會同家長會辦理親職教育。
二.97.07.21府教社字第0970135768號函
二、 目的:
(一) 教師及行政人員轉化推廣「家庭教育週研習培訓」之知能,實際撰寫學校方案,結合多元課程及活動全面推展家庭教育週。
(二) 提供各校家庭教育週之參考辦理模式,協助本市各國中、小97學年度全面實施家庭教育週,落實學校家庭教育課程和活動。
(三) 為配合教育部政策,97學年度家庭教育週主題定為「祖孫週」,並於當週擇一日為「祖孫日」辦理活動。(教育部建議辦理時間:「祖孫週」97年10月4日至11日)
三、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教育部、台南縣政府教育處
(二) 承辦單位:台南縣大同國小
四、 家庭教育週內涵及目標
(一) 內涵:選擇在感恩季節或重陽節的一週為祖孫週,藉由多元課程及活動等各項方式推展家庭教育,並強化學校對家庭教育中的祖孫關係的重視。
(二) 目標:透過星期一對祖孫週的宣導,再延導星期二到星期六日的活動,期望全校教師能推展家庭教育之代間教育,以影響學生及家長重視家庭教育的功能,達到世代間互動、互惠的教育目的。
五、 實施策略:
(一) 為配合教育部推動代間教育,本縣教育處訂定「祖孫週」為97學年度本縣祖孫週主軸。本校列入97學年度行事曆,於97學年度上學期辦理相關議題之家庭教育週方案。
(二) 本校請於10月底完成97年執行方案活動成果。
(三) 檢附「祖孫週主題學習單參考方案」供各班參酌運用。
(六)前置作業
配合台南縣2008溫馨祖孫情-寶貝我們一家老小活動比賽:
(1)「我眼中的阿公阿媽」500字以上徵文比賽(高年級9/26—10/3)
(2)「我眼中的阿公阿媽」8開圖畫徵畫比賽(中年級9/26—10/3)
(3)超級祖孫臉相片(幼稚班及低年級9/26—10/3)
(4)以上活動鼓勵全班進行,各班於時限內擇優五件於祖孫週展示
及頒發獎品
(5)配合及協助活動教師給予績效加分

97.10/4--.10/11祖孫週方案:
日期
實施進程
負責單位/人
活動方案
週一10/6
7:55-8:15
【展示】
下課時間
各班老師
1. 各年級比賽擇優作品展示

週二10/7
九九重陽節
【宣導】
全校集合時間
訓導主任
蘇俊雄
1. 由校長或社區耆老講述有關「祖孫」的故事或九九重陽節的由來
2. 學生閱讀分享祖孫情相關文章、認識
週三10/8
【分享】
團體活動
語文領域
全校各班
由各學年自選一個主題進行
1. 老年生理狀況體驗活動(食、衣、住、行、肢體、五官老化)體驗
2. 體驗分享(可借用學校相機或自備以記錄成果)
週四10/9
【表達】
藝術與人文

全校各班
由各學年自選一個主題進行
1. 製作感恩卡、小禮物、養生點心、飲料等
2. 穿越時空的認識-互動學習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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